******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及废铅蓄电池收集暂存转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的决定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及废铅蓄电池收集暂存转运项目进行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及废铅蓄电池收集暂存转运项目
******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原阿里地区垃圾填埋场管理用房
4、建设内容:
项目使用原阿里地区垃圾填埋场管理用房改造建设,占地3373.23平方米,2020年5月开始施工,2020年******消防废水收集池。本项目拟收集的危险废物种类包括2大类: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31含铅废物(900-052-31)。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最大暂存总量为 60t,年收集转运总量为2200t。收集的危险废物采用专用车辆运输至厂区相应的危废暂存区域,暂存后定期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不对收集的危险废物进行分装、拆解、焚烧、填埋等后续加工、处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红飞
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8日
三、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