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主城区东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10KV外线工程
补遗文件0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负责的 “眉山市主城区东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10KV外线工程”施工招标,现需对以下内容进行明确: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2报价要求及最高限价由原来的“本工程最高限价为 ******.75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 元,规费 /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 元,暂列金额 / 元,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否决其投标。”更正为“本工程最高限价为 ******.75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92130.59 元,规费 51451.68 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否决其投标。”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其他要求增加(5)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投标报价(含成本)评审由原来的“投标报价(含成本)的评审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行规〔2021〕3 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答疑>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21〕65 号)进行评审。”更正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规定。”
4、开标时间和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2024年11月18日09:30调整为2024年11月28日09:30。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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