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组织的某部库室建设采购项目相关事项已处理完毕,现重启采购项目(需重新申领招标文件),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库室建设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17-W100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LED电子大屏、工作台及配套座椅、终端设备、显控主机、机架式图形工作站、UPS电源、网络交换机以及配套的软件系统等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8个月 |
吉林省白城市甲方指定场所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176万元;
3.最高限价:176万元 ;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00%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中标供应商报价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十一)投标单位(含原厂)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需提供非外资企业声明(加盖公章)或相关证明文件。
(十二)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保密资质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印制甲级资质或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乙级(含)以上资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13日8时00分-17时30分至11月21日8时0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以报名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请在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按照网上递交材料(递交材料电子邮箱:******)、报名材料审核、招标文件发放的程序进行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无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1.报名材料审核。我部将依次依序审核相关材料,并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请耐心等待。
2.招标文件发放。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发放。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具体位置电话联系)。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具体位置电话联系)。
八、样品
无
九、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11月22日上午9:00统一组织
联系人:刘先生 ******
踏勘地点:吉林省白城市(具体位置电话联系)
十、标前答疑会
无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胡先生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苗助理
办公电话: 0416-******
采购机构:某部采购室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