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能源化工岔哈泉一号露天煤矿地面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哈密能源化工岔哈泉一号露天煤矿地面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1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1001
二、评标情况
******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倪浩 电话:******
邮箱:******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哈密能源化工岔哈泉一号露天煤矿地面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1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1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99.886000 | 165.00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1、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A******5、2028年12月22日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A******1、2028年12月22日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张胜平/注册土木工程师( 道路工程 )/************73 | 尹晓华/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AD******1 |
业绩 | 1、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 公路溢水至镇坪段勘察 设计、湖北交投十巫 南高速公路有
限公司、2023年
5月 2、武天宜高速公路天门荆 门界至二广高速段勘察 设计、沙洋县交通运 输局、2022年 5 3、利川至咸丰高速公路勘 察设计、湖北交投利咸 高速公路有限 公司、2021年 7月 4、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 岳高速至沙洋段 (天门 西段)勘察设计、天门市交通运 输局、2022年 9月 5、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 昌段勘察设计、湖北交投宜来宜昌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2020年 7月 6、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 公路郧西至鲍峡段勘察 设计、湖北交投十巫 高速公路有限 公司、2020年 7月 |
1、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小五站镇至勃利鸡东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国道鹤大公路小五站镇至鸡东界段建设指挥部、2021.5.20 2、S101 西充县大全镇(天桥村)至顺庆区李家镇(蓬安界)段改建工程施工图勘察及设计、南充市顺庆区交通运输局、2023.11.27 ******有限责任公司、2020.8.20 4、国道绥满公路东穆界至穆牡界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穆棱市交通运输局、2023.1.9 5、国道饶河至盖州公路勃利过境段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勃利县交通运输局、2020.10.15 6、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绥化过境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绥化市交通运输局、2022.8.15 7、黄辛线北延(S215)工程勘察设计、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交通局、2021.2.5 |
二、评标情况
******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倪浩 电话:******
邮箱:******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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