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神猴药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辐照车间和B车间项目澄清说明
致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西藏神猴药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辐照车间和B车间项目
二、项目编号: S************001
三、更正内容:
将原招标文件中:
1、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今具有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更正为:2021年1月至今具有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均可。
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处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法人私章和单位公章,更正为: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处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公章。
除此之外其余事项不变。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澄清(更正)内容不影响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不变。各投标人须及时关注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地 址: 聂拉木县
联 系 人: 普尺
电 话: ******
******有限公司
地 址: 日喀则市达热瓦小区B-12-4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